Wednesday, October 26, 2005

玩夠未?

工作已經夠忙了,誰知歹命,遇著無恥之徒,一人分飾多角,自說自話,以為瞞天過海,其實天理昭彰,報應不爽。古語也有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給人一眼識穿,還揚揚自得,真不知可說些什麼來形容此人的惡行。

無聊沒有罪,但開人玩笑就真的很不要得,這麼多時間的話,做點有意義的事情好不好?何必要幹些多餘的事情,令人家難堪,惹人討厭呢?要引人注意,也可換個正面點的方式,這樣的行為只會增加對方對你的負面情緒。朋友做不成也算了,被人家討厭就不好喇,而且此等行為實非正人君子之所為,慨歎其人格盡失矣!

另,不知那Friendster是怎麼搞的,竟然不停發出某某個人資料之更新啟事...我看也不多看一眼便丟進垃圾桶內,因為它的數量實在太驚人,儼如病毒一樣侵襲我的電郵信箱,如蒼蠅一樣揮之不去......

也許我不該懷疑別人,但這也太巧合了,讓我不得不去想那又是什麼人在搞的鬼注意。

再來我打算刪除了Friendster的賬戶,雖不抗拒多結交幾個朋友,但生活實在太忙亂,沒時間與心力去跟陌生人攀談,尤其是自己主動去結識新朋友。

因為我始終相信朋友是重質不重量的,對於朋友,我抱持的態度是嚴肅及認真的,我不喜歡廣交朋友,然後像配給食物一樣分配感情與關懷予他們。

愈扯愈遠了,最後,只是希望大家能多替別人設想一下,戒絕一些影響他人情緒的行為,實幹些,總好過被人家在心底咒罵來得正面。

4 Comments:

Blogger 阿穎 said...

星期六就可以見面啦! >V<

9:36 am  
Blogger tungpo said...

乜野係friendster?

10:23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是是, 我也發現最近多了很多與主題文章完全無關係, 又無意思的回應/意見....

總覺得在人家的地方, 不能太過胡鬧, 就如人家擺大壽宴客, 你也不能在人家場地開個人演唱會...相信用比喻解釋, 那位人士為比較容易明白這個道理!!

凡事請先尊重別人,不要濫用自由!

12: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人言可畏...
在看的始作俑者可有這深切的體會?

Tungpo,
Friendster 是一個網上結交朋友的地方...
很多名人也是會員...

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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