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02, 2007

「治亂世,用重典」,對暴民就用暴力?!

有謂「治亂世,用重典」,何為亂世?情況混亂便是亂世嗎?還是市民投擲石頭氣油彈燒車輛搶奪店舖,才稱亂世?


如要嚴懲暴民的話,怎樣才算是暴民?突破示威區防線,搶奪「鐵馬」,乃暴民之行嗎?是亂世之象嗎?


答案若是對的話,那該用重典嗎?


我不會政治,對人道精神也存疑,所以這些問題,我並沒有確切的答案。


但事實卻讓我得到了不少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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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港澳”政府”都係中共傀儡政權.

到最後只會官商勾結.利益輸送.

11:42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政治是生活的一部份。奇怪用上一個抽像詞彙,很多人就說不會,你會考中文A也不知道語文的把戲嗎。常言道老婆夜半三更執鉸剪手起刀落,你話男人抵唔抵剪。

11:01 am  
Blogger winking said...

將情緒宣洩於暴力,換來的是「暴民」的稱號,於是執法者便有了制止的理由,甚至用上了暴力,實行以暴亦暴...

民間力量跟政治組織最不同之處莫過於他們沒有組織能力,故此反抗的聲音再響,引起了關注,實際作用卻不大...

不過適當地宣洩情緒、表達不滿還是必須的。而澳門政府用上了槍械來對付手無寸鐵的市民,也實在有點小題大做,過晒火位...

11:09 am  
Blogger winking said...

EyEr叔,好一句「老婆夜半三更執鉸剪手起刀落,你話男人抵唔抵剪。」,咁可能有誤會,係冤枉既呢;突破示威區防線,搶奪「鐵馬」就亂咁開槍, 可憐嗰位路過嘅市民,連示威都冇參與就中招,簡直係「黑狗偷食,白狗當災」嘅最佳演繹囉...

11: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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