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22, 2005

愛過

從芬的口中聽說他的哥又交了新的女朋友,然後我被問及感受,是否有一點點的動容。

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些日子片段早已在記憶中磨蝕掉,沒有愛,也談不上恨。如果這終究是一個都會女子在哄騙著自己的話,我想在這方面我早已達到爐火純青的高層次境界。

真的,我想不起來曾經愛過他,雖然曾經義無反顧地付出,被輕視被愚弄被侮辱,但在此時此刻,對於他這個人,我已不再存在任何愛情的形式了。

我早已從過去的感情中抽身,沒有惱恨的情感,只希望他在經驗中獲取了教訓,學會怎樣珍惜一段感情,如何好好地去愛一個人。那麼,我的犧牲便有了價值,也算是做了一樁好事。

有些男人,他只會讓女人流淚,他們自以為懂得愛,開首時一頭栽進去,過後像失憶症患者,想不起來女朋友曾是如此不可多得,教他魂牽夢繫的寶貝。

我曾經看過男子替愛人抹掉臉上的雨水,那手指輕輕地在粉臉上轉動,小心翼翼、誠惶誠恐地揩抹著,像在處理著一份珍貴的寶物,生怕會因為自己的魯鈍而損壞了它,於是不敢大力地擦拭。

我看在眼裡,感動得快掉下淚來,既羨慕又難過。

那刻才深深地領會到,原來我從來未被真正地愛過。

歌名:烈女
歌手:楊千嬅

作曲/編曲/監製:雷頌德
填詞:林夕

很想裝作我沒有靈魂 但你讚我性感
很想偷呃拐騙的勾引 完了事便懷孕
然後便跟你 跟你到家裡去掃地
讓情敵跟我講恭喜 放棄事與非
與魔鬼在一起

*烈女不怕死 但憑傲氣
 絕沒有必要呵你似歌姬
 知你好過了便要分離
 沒有骨氣只會變奸妃
 烈女不怕死 又何懼你
 不會失去血性和品味
 知你一向以我去攝期
 迎合你便令名譽掃地 呸呸*

本應想我變做你類型 讓你與我有景
只可惜得到你的尊敬 全因肯當佈景
無謂被選美 逼你待我好我寧願傷悲
若然排在榜中最多三四 我縱像儲妃
違背了我天地

Repeat **

3 Comments:

Blogger 小丑 said...

真係忘記就唔會寫成千字啦,傻女。

11:52 pm  
Blogger winking said...

瑪姬,你這個卡通造型超級酷啊~尤其是那〔四萬咁口〕的笑容...怎樣造出來的?教我啦~:p

Joker,昨天才跟思存提起你喇,別來無恙嘛~或許正如你所說,實際上我沒有忘記些什麼,然而意識的水面卻找不到半分半毫的感受,所以我不能否定它的確是存在著,但目前所抱持的想法就是這樣喇...

2:11 am  
Blogger 小丑 said...

做乜講我?
還好,只係惆悵中。
***
生活總係虛實之間周旋。

10: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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