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9, 2005

某些關於我的事情

{關於寫作}

對自己的作文之評價是〔文字流暢,感情真摰〕,這是當我還是初中生時,作文科老師為我的文章所下的評語。

我不愛玩弄文字,所寫的都是隨心而發,沒矯揉造作,也不刻意借題發揮。即使是寫故事,也是突如其來的心血來潮,甚少圍著題目來建構任何東西。

多寫多看對寫作確有幫助,但我認為文章最重要的是訊息及概念的傳達,沒有核心(真實的感情),等同一大堆電腦密碼,功能上或有用處但於心靈上卻毫無助益。

我不懂艱深的道理,也從不認為自己所知所理解的比別人多,有時候看到別人對時事政治有感之文章時,除了訝異於別人的文采,讚嘆人家的精闢見解外,我還是依舊老樣子地繼續以自己的方法學習及表達感受。

沒錯,我或許只是隻井底之蛙,目不識丁,卻時常因為別人的稱讚而沾沾自喜。但這些都不打緊,最重要是我時刻反省,明白自己的不足之處,願意虛心學習,努力改進。

我覺得文字的力量是很巨大的,即使不是職業作家,對於自己所寫的東西,也必須要很謹慎小心處理之。

隨便說些任性的話很容易,但看的人卻因此而受影響,甚至造成思想上的巨大傾覆,那麼,寫的人便是誤用文字荼毒眾生。

〔文以載道〕,也要看是正道還是歪理。

{關於攝影}

未必擁有攝影藝術的天份,但我喜歡拍照,對於自拍已滿有信心,經常可拍到非常滿意的照片。

透過光影交疊的過程,影像被貫以另一種元素,那是實體所具備卻未能完全在現實中展現的東西。說得有點玄,但是若認真細心地去感受的話,不難發現這點。

沒有所謂最好的文章,也沒有所謂最佳的攝影方法,沒有東西是可以獲得全世界人所認同的,而且也不需要如此。不同的想法,不一樣的表達手法,存著差異的拍攝技巧,有時候滿帶缺憾的照片,也有強烈震懾心靈之處。這就是以lomo相機隨意拍攝景象的概念所在。

自從多了拍照以後,我開始嘗試用不同角度獵取景物的姿態,從高,低,偏左,偏右,90度角,75度角,30度角...甚至不看鏡頭隨便將相機提高拍攝,得出來的效果可以非常特別,予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這引申出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看物件(objects, including human),從來只看到它/他/她的某部份,因著我們和物件構成的角度,我們看到的其實非常少。

雖然不至於像看到繩子便認為是大蛇那個程度,但不得不承認的是,我們對事物之認識其實少得可憐。

於是我不選取專業角度,我用自己的眼睛和感覺,去接觸事物,去用心認識它/他們。

噢!原來C的頭顱形狀很漂亮,G的耳背線條很美,寶哥的小手很胖但白毛都是順向如被染白的麥穗般亮麗動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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