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30, 2004

有感而發,唔啱聽都冇辦法

11月是個新開始,月中跟月尾會跟同事們上甜品製作班,弄虎紋蛋糕與壽飽,中西皆有之,希望可改善製成品之質素,也想從最基本入手。

月中也會開始上布偶戲理論班,製作自己的布偶,也許將來可以做給小朋友看,為他們帶來一點微小的歡樂。

另,昨天朋友才替我買了票,稍後一起看話劇及舞蹈表演,轉淡了的關係一下子便拉近了很多。

過去常有過客的感覺,因為慣了孤獨,朋友不至於會忘掉我,但卻很少有朋友約我幹這幹那的。

跟我最要好的朋友要算是我的親人,妹妹經常跟我一起逛街看文娛節目,故此大多數的時間都跟她一塊兒渡過。

近年來她有了自己的家,開始了另一種新生活;我想我的生活也在不斷地轉變著,只是覺察到與不覺察到的問題罷了。

不是在博取同情,但一直活在幸福童年的人,是永遠不會明白的。

今天的生活尚算富足,倒沒有想過是靠剝削貧苦大眾而換取過來的。

只有生活一直不匱乏的人,才會覺得自己的幸福是踩著別人而獲得的。

是心虛吧?!

8 Comments:

Blogger sc said...

>今天的生活尚算富足,倒沒有想過是靠剝削貧苦大眾而換取過來的。
>只有生活一直不匱乏的人,才會覺得自己的幸福是踩著別人而獲得的。

我想, 視乎你怎義「剝削」與「踩著」吧。(生活一直不匱乏的人, 更會覺得一切理所當然, 才不會覺得自己是踩著別人而獲得呢)。愚見認為, 這世界的因果關係比我們所見的複雜, 「剝削」云云(這個詞我也忌用了), 也不是那麼明顯單純。它實際上已滲透進生活細節裏, 要麼是沒有人清白, 要麼是大家當冇事。

又借題發揮了, 其實我應該先表達一種朋友式的關懷。你好嗎? (完)只是看到後面卻又順道有感而發了, 都係冇乜辦法...

4:09 am  
Blogger winking said...

思存吾友,我絕對尊重你的自由言論,只是覺得有點太沉重,社會的貧富懸殊現象愈加厲害,是經濟政治演變的自然結果,將一切責任往自己身上套去,是否有點想得太多呢?

不瞞你說,過去我們家裡一直靠綜援維持生活,我唸書的學費是靠教會暫借再靠自己替人補習賺取而償還教會的。

我在想,努力發奮改善生活脫離貧窮有什麼過錯,為什麼會被說成是造成社會不公平現象的因素呢?

一直想問你,你有從事過公益活動嗎?有真正去了解過那些貧窮的人嗎?冒犯地說一句,如果你沒有真正實質地了解過,那麼光靠去想是不會清楚與明白的。

我敢說我清楚,因為那是我的經歷,我的過去;我不會說今天的我很成功,雖然我曾被好友因其際遇不太好而責問過我憑什麼擁有今天的生活工資;社會狀況是差,我不否認,很多有能力有才幹的人都幹著被剝削的工作,拿偏低的薪酬。我不是不明白鬱鬱不得志的心情是怎樣,然而在訴斥之同時,是否可以用較積極的態度去面對呢?

投身社會,始終要跟從它的遊戲規則,當然,如果所有玩的人皆同意改規例,那麼遊戲會更切合大家之共同利益。

想到這裡,欲說,請原諒我的相反愚見;也許是我太敏感了,我是想得太多,你那篇文章也只是一種情感與見解之抒發罷了,沒有任何激烈之指摘,也沒有將茅頭指向誰。

最後多謝你的意見分享,不同的想法可啟發個人思考,謝喇!:)

9:21 am  
Blogger sc said...

我想, 你誤會了我八成的意思。我想我們的分岐其實不大。至少我是這麼覺得。

也許我的措詞讓你覺得我在針對個人, 然而我一直避免著把落到個別人的頭上, 包括朋友或自己。尤其是你憑實力有今時今日位置, 我向來都是佩服的。我只是偶爾會感到, 人對機構的忠誠, 實在是奇妙的力量。平日有甚麼不為然的口吻, 都只是出自我個人對大機構的懷疑眼光。例如有時我見姐姐津津樂道自己如何果斷地替公司向客戶「追數」, 我總在想, 駛唔駛咁絕呀。不過我對貴公司暫時也沒甚麼大意見, 即使有, 也不會轉嫁到你頭上, 嘻。

當我說著那些所謂的「大問題」時, 我是認為, 人在某程度上可以創造自己命運, 集體命運卻無法掌握。有時個人越努力, 集體命運越是堪虞。類似於: 越發展, 越建設, 越謀求最大利潤, 地球污染就越嚴重。越講競爭, 每個人都越奮發, 就越多人有精神病。這些「果」, 也不是那個人可以承擔, 更多情況下是毫無選擇餘地。就如我理解你不可以不努力工作, 於你是生死悠關, 乃切膚之痛。就如我知道早晚我也會投入這個遊戲裏浮沉, 也是切膚之痛。在這個邏輯下, 我不是說人不應該努力, 只是, 是否可以轉變一下努力的方向, 有沒有可能理解, 這個社會朝病態發展的悲哀。我個人倒不是太悲哀的, 說不上鬱鬱不得志。(甚至, 這些觀點我是從很成功很上進的人學來)。當然我這些只屬吹水之見, 平日也被人白眼得多了。

是故, 當你說「努力發奮改善生活脫離貧窮有什麼過錯,為什麼會被說成是造成社會不公平現象的因素呢」, 我就甚為奇怪。我甚麼時候說努力脫貧有過錯呢。(阿彌陀佛, 我家也是這樣脫貧)。「努力發奮」當然也不是社會不公的因, 只是整個殘酷遊戲裏的一個機件, 正如我所說, 個人在其中, 是沒甚麼選擇餘地, 你一定要努力。我對「努力」本身只有佩服, 但談不上是我的信仰。因為看不見「努力」的結果最終把社會導向那裏。在這個社會, 大多數人努力的結果, 就是"改善"自己生活, 透過為商人賺更多的錢, 透過把別人比下去, 透過給予別人和自己更大壓力, 而商人那邊如何賺那麼多錢, 作了甚麼業, 就更複雜, 別提了。整個趨勢, 是普羅大眾要活得尊嚴, 越來越難, 我為此感到悲哀而已。而這種悲哀, 是無法透過勉勵自己或勉勵他人更努力而解決得了的。

所以我一直都覺得, 我們不是討論同一個問題。也沒有高低之分。你從實際經驗出發, 覺得我bullshit; 我從自以為超脫的關懷作起點, 以為你跳不出主流意識型態與老闆邏輯。見諒了。厘清問題多麼難, 我又那麼自以為是。要花的力氣太大了, 只談風月也許皆大歡喜。

另, 我不知你說的「公益活動」是啥, 我大抵沒參與吧。至於對窮人的了解, 一點點, 不知算不算。不過這個我倒是聽取意見, 或者將來有機會接觸多了, 再來bullshit。(雖然我懷疑, 我還有甚麼立場可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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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你如今怎看綜緩, 是否作為過來人更能體會困境(抑或由於受過苦而更過得受苦是理所當然)。我的立場是, 無論幫到甚麼程度, 首先得去除加諸身上的歧視眼光。這些歧視眼光, 無奈又與我們尊行的森林定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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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聰明的人, 可以既玩得好遊戲, 而又不斷在行動與意識上反抗, 不斷爭取改變規則的空間。可是, 你和我都不是那種人。

(哈, 說得太多, 都是停下了吧。多多保重。健康無價, 別為機構捱死自己。貴公司產品未有可以起死回生的。)

2:31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SC, you are a real bullshitter and you are very good at that.

2:07 pm  
Blogger eason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a blog administrator.

8:19 pm  
Blogger eason said...

To Anonymous,
I don't think it's a very good idea to use such kind of words such as B.S. to label the others. Moreover, you should have good reason before you could say that. Of course, I hope this is only just a joke and not going to get anyone hurt.
I don't post anonymously as I will always account for what I have spoken out and I am willing to take full responsibility.
Sorry to have saying all these, I wish I didn't start a new quarrel here. I just want to keep our blogging environment clean.

8:22 pm  
Blogger ziyi said...

don't we all know what rude words are. yet we don't need to use it even though we know what's the meaning behind it. but i do wonder what is the motive behind the person that uses it. feeling of puzzlement drove me writing this statement. moral and moron sound very similar yet a moral moron is rather different then a moronic moron with no moral. that's too much moron in this world. we need to recycle moral but not moron. environmental hurrah !

12:02 am  
Blogger winking said...

哎呀~過譽喇~(^-^)

下次有機會再整過你食啦~咁鬼賞面~哈

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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