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7, 2005

生活中不能承受之事情

近期所目睹所耳聞所嗅到之生活中不能承受之事情,如下:

(1)看見別人缺乏公德心,違反規則,影響公眾衛生及造成他人之不便。
(2)在公眾地方大聲地說粗言穢語,污染別人的耳朵。
(3)同樣地,在公眾地方罵人,說惡毒之話語,荼毒兒童的思想。(例如詛咒別人所生的男孩沒有屁股。)
(4)每到晚上十時多從鄰家飄進屋內的苦茶味道,即使沒真正喝過卻像早已灌進肚裡,並因苦澀味道而渾身打顫。
(5)鄰家炒蝦醬的濃烈味道,一直刺激著嗅覺,因而食欲全失很想嘔吐。
(6)不會弄菜的鄰居經常性地燒壞了煱子,讓空氣充滿了燒焦的味道。
(7)嗓門很大的途人,走過身邊時簡直是要損害我的聽覺。
(8)錯踏別人的鞋子卻只是瞥了你一眼隨即神態自若彷彿沒事發生過的過路人。(要是連正眼也不看一下反而不想追究。)
(9)嘮嘮叨叨,重覆地訴說一項事情,將事情複雜化的傢伙一再地糾纏非要我說絕對明白清楚方肯罷休。(對於我所不認同的事情絕對不會裝作接受然後陽奉陰違,免得人格分裂。)

妹子說我說話單刀直入不留情面我說你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你姐只是沒人惹火我我也就即使有何不滿也得過且過要是再囉唆也就不好意思請別再多講。

至此,最清楚我的還是只有妹子一人,我覺得已是不錯因為至少有人明白我容納我的壞於是我仍然可以非常自我。

4 Comments:

Blogger 小丑 said...

站在其他人位置想一想。

11:38 am  
Blogger winking said...

他們也沒有站在別人的位置想啊~

而且我無法控制別人,僅是表達不滿罷了,夫子說,仁義當前,有能忍與不能忍的,樣樣都忍,可不是正道喇...

沒有公眾輿論來阻止他們,恐怕只會令他們更加變本加厲,造成公害喇~

2:16 pm  
Blogger 小丑 said...

那,妳那幾秒鐘所見就是故事之全部嗎?

人類就繼續互相咒罵好了,橫豎地球也沒有多少壽命。

11:36 pm  
Anonymous Osborne said...

Very useful material, much thanks for the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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