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5, 2004

嗟來之食弗受

昨午,同部門某阿姐喝茶回來,手攜幾件吃剩的點心,興高采烈地要我嚐嚐那香滑的奶黃飽。

我拿了一個,然後全數歸還,禮貌地道了謝,回了個恰如其分的笑容。

後來在臨下班前,某同事將點心一手擲到我的桌上,說是那阿姐指名要給我的。

實情是,那位阿姐下班後有節目,不欲拿著那些點心去玩,於是在匆忙間隨便擱下給那同事。同事不欲取之,於是硬說成是給我的。

此事讓我很氣憤,其一,帶走吃剩的東西並沒什麼問題,只要是自己打算在晚一點的時間吃,絕對是不浪費又經濟的做法。然而為了不浪費,拿了回來硬推給別人,過份!

其二,既然人家不要,何苦硬來,擲下便離去,完全不尊重別人的意願。

其三,那同事亦不對,人家給她的東西,為何硬要給我?我拒絕接受,於是她又要求我丟棄,這樣做是否不太公平?

於是想起告子上的某段文章: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嗟來之食弗受,那些點心只是剩餘物資,要是接收的人剛巧需要用以果腹,那絕不構成任何問題;若被要求接收的人根本不餓亦不想接受,勉強迫人要就是不尊重,是侵害別人自由的暴行。

於是另一位阿姐建議:留給她明天作早餐好了,要丟就讓她自己丟掉好了。

好吧!這次我替她處理掉,下一次,誰再將東西胡亂放在我桌上,我會要她/他好看!

不發火當我病貓嗎?EQ水平怎樣都不管了,反正我對她的容忍已經太多,多得可以填平一個細小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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